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校外求职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武汉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本科生在校外进行求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活动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校外求职实习活动管理
        (一)请假流程
        1.实习学生必须持有求职实习单位出具的《接收实习证明》(附件1),来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2.学生将《接收实习证明》、《外出实习请假条》(附件2)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交给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审核材料并批准后,学生方可去单位实习。
        (二)考核规定
        1.学生应遵守学校、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做好实习日志。
        2.实习结束前填写《实习鉴定表》(附件4),并由单位负责人在表中填写“实习鉴定”意见并签名。返校后,将《实习鉴定表》交给年级辅导员。
        (三)纪律规定
        1.时间要求。外出实习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一次外出求职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外出求职的同学,须提交《外出求职请假条》(附件5)给辅导员。外出的同学必须在答辩时间之前至少提前一周返校。
        2、学业要求。实习毕业生要认真核算自己必修课、选修课的学分,按时返校参加相关考试和毕业设计答辩,确保在毕业之前修满所有学分。
        3、安全要求。到单位实习或求职面试的过程中,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求职的同学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漏个人信息,谨防传销。
        4、作风要求。到单位实习的同学,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同时加强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做影响学校声誉、有违大学生道德风尚的事情。
        5、其它要求。到达实习单位后,及时将《接收回执单》(附件6)反馈给辅导员,保持与学院的沟通和联系。
        二、校外毕业论文(设计)活动管理
        (一)请假流程
        1.去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持校外指导老师出具的《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附件7),来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2.学生将《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请假条》(附件8)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交给年级辅导员。辅导员审核材料并批准后,学生方可去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二)纪律规定
        1.时间要求。外出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必须在答辩时间之前至少提前一周返校。
        2.学业要求。学生本人要认真核算自己必修课、选修课的学分,按时返校参加相关考试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确保在毕业之前修满所有学分。
        3.安全要求。在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4.作风要求。进行毕业论(设计)期间,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学习、积极实践,同时加强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做影响学校声誉、有违大学生道德风尚的事情。
        5.其它要求。到达接收单位后,及时将《接收回执单》(附件6)反馈给辅导员,保持与学院的沟通和联系。
        
         附件1 接收实习证明new.doc
附件1 接收实习证明new.doc
         附件2 外出实习请假条new.doc
附件2 外出实习请假条new.doc
         附件3 家长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3 家长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4 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4 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5 外出求职请假条new.doc
附件5 外出求职请假条new.doc
         附件6 接收回执单.docx
附件6 接收回执单.docx
         附件7 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doc
附件7 接收毕业论文(设计)证明.doc
         附件8 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请假条.doc
附件8 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活动请假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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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8日